深圳公司转让:转让类型都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其具备法人企业的一系列优点。首先,有限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有限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其公司所有的全部财产,不会涉及牵连到股东个人的财产;再次,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每个股东的责权利很明确。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介于个体工商户和一人公司之间的组织形态。相比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在市场上有更好的信誉保障;相比于公司制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经营管理灵活自由。
三、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的公司出现的比较少,但其具备自身的优势,也有很多弊端,属于比较特殊的公司形式。
四、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最小最基本的经济形态了,登记简单,没有严格的管理制约,经营和决策灵活,管理成本低。但是难以在市场中得到认同,特别是大的商品交易和商业谈判场合,且以个人和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形式做出选择,当然也可以咨询小编进行了解,选出适合自己公司形式的类型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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